
污水處理設施自動監控-廣東安信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 監控要求
n 水平衡監控:工業總用水監控、回用水(如有)監控、工業污水排放監控(電鍍企業,需對每一股排水單獨監控),監控因子為流量(立方米),瞬時流量(升/秒)。
n 工業用電監控:監控企業工業總用電,監控因子為生產總用電功率(千瓦)、生產總用電(千瓦時)。
n 視頻監控:對工業污水排放口區域進行視頻監控,實時監控企業排放整體情況。
n 廢水收集池水量、液位監控:如企業有零散工業廢水收集池,須對零散工業廢水收集池液位高度(厘米)、水量(立方米)進行監控,如有多個未底部串聯起來的收集池或收集桶,則需對每個收集池都進行監控。具體監控要求參照東莞市零散工業廢水產生單位過程監控建設技術指南。
過程監控示意圖
三、 現場端安裝要求
堅持“安全首位,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法規、標準、規程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從技術上、組織上、管理上釆取有效措施,加強安全監督,解決和清除各種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發生。
現場端監控系統的安裝應避免對企業安全生產和環境造成影響。
安裝調試人員必須有相關的操作資質,電工應持進網作業許可證,安全工程師和安全監督員應具有電力專業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滿足電力施工相關要求,保障安裝工藝。
現場端設備點位布設應遵循全面性、精簡性、準確性的原則。
全面性:現場端點位布設應結合廠區的生產工藝、設施運行情況進行配置,全面覆蓋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中列出的主要生產設施及治污設施。未申領排污許可證的污染源,可參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中相關內容進行布點。
精簡性:在準確反映排污單位生產情況、污染設施運行情況的前提下,布設的點位數量力求精簡。
準確性:監測點位數據應能準確反映被監測設備的用電、用水、生產情況、運行情況、排放情況等。
用電監測點位根據不同等級要求,應包括總用電監測點位、產污生產線/生產車間用電監測點位、污水處理設施用電監測點位、中水回用設施用電監測點位等類型。
總用電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總進線回路上,反映排污單位生產、治污總體情況。
產污生產線/生產車間用電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的生產線總回路及主要生產設備回路上,反映排污單位生產用電情況。
污水處理設施用電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治污工藝總回路及主要治污設備回路上,反映治污用電情況。
中水回用設施用電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中水回用設施主要設備的回路上,反映中水回用用電情況。
用水監測點位根據不同等級要求,應包括總用水監測點位、生活總用水監測點位或工業生產總用水監測點位、回用水產生量監測點位和回用水使用量監測點位、工業污水排放量監測點位等類型。
總用水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企業總進水管路上,反映排污單位生產用水、治污總體情況。
生活總用水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的生活區總進水管路上,反映排污單位生活用水情況。
工業生產總用水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的生產線總進水管路上,反映排污單位工業生產用水情況。
回用水產生量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回用水進水管路上,反應排污單位中水回用產生情況。
回用水使用量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回用水出水管路上,反應排污單位中水回用使用情況。
工業污水排放量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廢水排放口,反應排污單位廢水外排情況。
治污設施運行監測點位根據不同等級要求,應包括生產環節主要產污設備監測點位、污水處理設施監測點位、中水回用設施監測點位、污水處理站pH監測點位、污水處理站溶解氧監測點位等類型。
生產環節主要產污設備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生產線的主要生產設備回路上,反映排污單位生產運行情況。
污水處理設施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主要治污設備上,反映治污設施運行情況。
中水回用設施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中水回用設施主要設備的回路上,反映中水回用設施運行情況。
污水處理站pH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治污環節的污水處理池中,反映污水處理情況。
污水處理站溶解氧監測點位:安裝在排污單位治污環節的污水處理池中,反映污水處理情況。
根據排污單位廠區情況、污染物治理設施、污染源排放等情況,對反映污染物治理設施、廢水排口、廢氣排口、固廢轉運等重點區域安裝視頻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