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廢水治理工程
設計依據
1)、《醫院污水處理設計規范》(CECS 07:2004);
2)、《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
3)、《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J14-87);
4)、《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J15-88);
5)、《城市區域環境噪音標準》(GB3096-93)
6)、《給排水工程結構設計規范》(GBJ69--84);
7)、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技術參數及設計要求。
設計原則
1)遵守國家對環境保護、醫院污水治理的制定的法規、標準及規范,服從醫院的總體規劃,執行各種相關的標準和規定。
2)因地制宜地選用污水處理工藝,做到技術先進、實用、安全可靠、處理效果穩定,經處理后的水質穩定達標。
3)節約能源,大限度降低運行費用,工程投資少,占地面積小。
4)盡可能地減少污水處理站對周圍環境的不良影響,防止二次污染。
5)適當地考慮自動化操作,以簡化操作管理和減輕工人的勞動強度,并易于維護保養。
6)盡量采用新材料、新產品以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
醫療廢水處理設計目標
*經處理后的醫院污水排入有污水處理研制市排水系統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規定的三級標準和現行國家標準《醫療機構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的規定;
*經處理后排入未設置污水處理廠市政排水系統、地面時,應根據污水受納水體對生物學指標和有關理化指標的要求,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現定的一級或二級標準的要求。
系統原理
處理工藝說明:來自化糞池的污水經格柵去除浮渣、紙屑等漂浮物后,進入調節池進行水質、水量的調節。然后經提升泵均勻進入預沉池,經沉淀去除大部分懸浮物后自流進入生物反應池進行二級生化處理,經生化處理后的污水再進入二次沉淀池,去除懸浮物和生物污泥后的清水排至接觸消毒池,通過投加的二氧化氯消毒劑對污水進行消毒,經過消毒處理后的清水達標排放。
各沉淀池中的污泥經電動排泥閥、進入污泥池,濃縮后經泥漿泵進入板框壓濾機;在壓濾機排出的泥餅中摻入石灰、植物秸桿攪拌均勻,堆放熟化滅菌,3個月后外運或填埋。壓濾機排出的清水返回門診大樓后邊的化糞池。